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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粮食局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粮食流通统计工作切实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通知

发表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局发表时间:2017-06-09 10:30 【打印】【关闭】

佛山市粮食局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粮食流通统计工作

切实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通知

佛发粮调〔2017〕26

 

各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粮食局),市储备粮管理总公司:

现将广东省粮食局《转发国家粮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粮食流通统计工作切实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通知》(粤粮调〔201790号)文件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开展社会粮食流通统计工作的重要意义。

建立覆盖全社会的粮食行业统计制度,开展全社会粮食流通统计调查工作,是我市加强改善粮食宏观调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转变政府职能,发挥行业指导作用的必然要求,是保证粮食市场稳定和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手段。各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切实贯彻《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确保社会粮食流通统计工作的开展和各项调查数据的质量,为我市粮食宏观调控提供可靠的决策依据。

二、稳定和加强粮食统计机构和人员。

根据执行新制定的《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将粮食统计的范围扩大到全行业,统计工作量增加的实际情况,积极争取有关部门的支持,合理调整内设机构和配备较高素质的统计人员。为确保各项统计工作职责及统计工作AB角制度落实,请各单位于6月12日前通过“国家粮油统计信息系统”下“电话”模块填报统计工作分管领导、统计牵头部门、各项统计业务的责任部门、统计员、联系方式等信息。

三、加强粮食统计政策宣传。

各区粮食行政部门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向社会各界宣传解释《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召集本辖区内粮食经营、转化规模较大的企业负责人及有关人员举办粮食统计知识培训班,向企业系统讲解粮食部门制定的统计报表、填制方法和报送办法,提高统计报表的数据质量,使全社会进一步了解新形势下的国家粮食流通政策和粮食流通统计制度。

 

 

佛山市粮食局

2017年6月9日

 

 

 

 

附件下载:转发国家粮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粮食流通统计工作切实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通知(粤粮调〔2017〕90号).pdf